一文看清如何申請死亡證明書|流程及辦理費用

在親人離世後,許多家庭會立即著手安排殯儀服務,但在進行喪事之前,最好先為逝者申請死亡證明書。死亡證明書是一份法律文件,證明該名人士已經死亡,並且在後續處理遺產繼承、保險理賠等事務中至關重要。本文將介紹在香港如何申請死亡證明書、申請途徑以及相關費用,以便您在處理逝者後事時能更為順利。

什麼是死亡證明書?

死亡證明書,正式名稱為「死亡登記記項核證副本」,是由入境事務處轄下的生死登記總處(俗稱「生死註冊處」)簽發的文件。申報人需在逝者離世後14天內申請。這份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包含逝者的死因、死亡日期和地點,以及姓名、性別、年齡和國籍等個人資料,因此在處理遺產繼承和保險索償等事務時,死亡證明書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文件。

不申請死亡證明書的法律後果

若未能在14天內辦理死亡登記,可能會觸犯相關法例。根據香港法例第174章《生死登記條例》第14條,申報人需在逝者身故後的14天內辦理死亡登記,若逾期未辦理,可能會面臨罰款或監禁的法律後果。此外,許多機構在處理遺產和保險索償時,通常會要求出示死亡證明書,如未及時申請,可能會延誤相關程序。

死亡證明書的用途

死亡證明書的用途相當廣泛,主要包括:

  • 辦理除戶手續,註銷逝者的水電服務等帳戶。
  • 讓親人能夠更容易處理遺產分配與轉讓事宜。
  • 向保險公司申請人壽保險索償時,需提供死亡證明書以完成理賠程序。
  • 處理逝者的銀行帳戶相關事宜,例如關閉帳戶及資金轉移。

申請死亡證明書的流程

自然死亡的申請流程

自然死亡指在醫院留醫超過24小時且死因明確的情況下,親屬可以按照以下步驟申請死亡證明書:

  1. 在醫院領取「死因醫學證明書(表格18)」。
  2. 攜帶該證明書、逝者的香港身份證或旅行證件及申報人的身份證前往生死登記總處。
  3. 提供逝者的國籍、職業、婚姻狀況等資料以完成登記。

進行死亡登記本身無需收費,但如需申請「死亡登記記項的核證副本」,每張收費港幣$140元。

非自然死亡的申請流程

非自然死亡的情況相對複雜,因為需向死因裁判法庭報告。以下是申請的流程:

  1. 死因裁判法庭將進行驗屍和調查,以確定死因,整個過程可能需時1至6個月。
  2. 一旦死因裁判法庭下達最終判決,登記官會在一周內登記死亡並通知親屬。
  3. 收到通知後,親屬可持通知書及相關身份證明文件到生死登記總處辦理死亡登記。

辦理死亡登記的途徑

死亡登記可以通過親身辦理或網上辦理。網上辦理需將文件上載至死亡登記處的網站,申請後一般在三個工作天內完成登記,並會以電郵通知領取。而親身辦理則可前往金鐘的生死登記總處或香港及九龍的死亡登記處。

遺失死亡證的處理方法

若不慎遺失死亡證明書,可以向生死登記總處申請補領。補領時需提供逝者的身份證明文件,並可能需進行查冊以確認逝者身份和相關死亡紀錄。

常見問題解答

我可以多申請幾張死亡證明書嗎?

是的,生死登記總處允許申報人在提交申請時領取多於一份核證副本,以備日後需要。

我可以為於海外離世的人士申請死亡證嗎?

不可以,死亡證明書僅限於香港境內的死亡個案,對於海外離世的親人,需向當地政府機關申請相關文件。

申請死亡證所需時間?

自然死亡的申請可在約30分鐘內完成,並即日領取死亡證明書;而非自然死亡的申請則需1至6個月,具體時間取決於死因裁判法庭的調查進度。

通過了解申請死亡證的流程和相關規定,您可以更順利地處理逝者的後事,並有效地進行殯儀服務的安排。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您在這段艱難的時期獲得所需的信息。